概述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是建设项目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重要监督手段;执行主体:建设项目业主,第三方咨询机构受项目建设业主委托,监督施工单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认真落实。环境监理是环境影响评价与环保验收的桥梁与纽带。他需要落实:(1)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2)在实施过程中的变更情况;(3)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需开展环境监理的项目:环境污染较重,环境风险较高的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涉及重要和敏感区的项目;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开展环境监理的项目。
主要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环境防治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工作流程为:
1.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等方式选择环境监理单位,签订合同,组建环境监理部;
2.由环境监理单位编制环境监理细则,并向施工单位进行环境保护工作交底;
3.根据环境监理细则和相关法律文件的要求,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
4.项目完工后,协助业主申请试运行,编制环境监理阶段报告;
5.试运行阶段,协助建设单位完善主体工程配套环保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转;
6.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准备工作,编制环境监理总结报告,向建设单位移交环境监理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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