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环境影响评价,简称环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通俗说就是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
主要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主要工作流程
审查程序及审批权限:
审批程序:报告送审(业主协助,盖鲜章)→环保局受理→专家看现场、开评审会→按照意见修改→报批(业主盖章)→网上公示→下批复
审批权限:
《关于发布〈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8号)《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除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厅审批的项目环评文件外,其余项目环评文件由市(州)生态环境局审批。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川委办〔2019〕19号),市(州)生态环境局可授权县(市、区)生态环境局承担部分项目环评审批具体工作,授权范围应向社会公开。
批复:由具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核发,业主拿到后项目方可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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